視頻加載中... 瑞星公司在其網站上發表失實文章,對報道其負面新聞的記者王學武進行人身攻擊,終審敗訴后遲遲不履行道歉的判決。王學武向海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昨天,法院在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后,在《中國計算機報》上強制執行刊登了終審判決書的主要內容,至此這樁維權案終于塵埃落定。 2009年2月,《科技日報》發表了記者王學武采寫的報道《一項重大原始創新何以大難不死——北京東方微點公司起死回生始末》,披露了原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處長于兵(已判死緩)接受瑞星公司請托,指使原網監處干警調取假材料,制造假案,使東方微點副總經理田亞葵無辜入獄,東方微點主動防御軟件上市受阻近三年的經過。緊接著,瑞星公司針對該報道發表聲明,指責王學武惡意誹謗,稱其“受賄編造假新聞”,被網上大量轉載。王學武將瑞星公司起訴到法院。 去年12月16日,市一中院終審認為瑞星公司的兩篇聲明文章內容失實,《科技日報》上所載王學武的文章內容基本屬實,王學武基于記者身份在新聞媒體發表文章,屬于正當行使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權利,無可非議。瑞星公司對王學武個人進行攻擊,是混淆視聽,侵害了王學武的名譽權,屬于對正常輿論監督的打擊報復。為此判決瑞星公司停止侵權、刊登致歉聲明并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兩萬元。 雖然判決要求瑞星公司于30日內連續十天在其公司網站上登載致歉聲明,但瑞星公司一直拒不履行。今年1月17日,王學武向海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執行后,向被執行人瑞星公司發出執行通知,王學武從法院拿到了瑞星賠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和法院退回的訴訟費,但瑞星公司拒不刊登致歉聲明賠禮道歉。 按照判決,如果瑞星拒不執行,將由法院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刊刊登判決的主要內容,刊登費用由瑞星公司承擔。昨天,海淀法院強制執行刊登了判決的主要內容,為王學武長達兩年半的維權之路畫上了句號。(記者 王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