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新聞愛好者》供稿
講政治家辦報,好像很抽象。那么,我們具象地看四組報道。
第一,關于“我國”的政治概念。今年4月28日北京兩家晚報頭版頭條很大的黑體字新聞標題,一家是“我國總人口13.39億”,一家是“我國人口13.7億”。為什么會不一樣?“我國”的政治概念應該是什么?至少在中國,這是新聞工作者必須具備的“正確”意識之一,否則便是政治錯誤。“我國”的概念,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前一家晚報把中國大陸的人口數(shù)字說成是“我國總人口”,說明編輯(包括值班的副總編輯)缺少“我國”這個政治概念的正確認識。
第二,關于國家版圖意識。北京一家晚報今年3月27日整版展示的一張全中國地圖,東北部分看著與平常的感覺有些異樣,原來是把朝鮮半島北部劃到中國境內(nèi)了。我國的傳媒都是國有的,黨領導的,傳媒上的地圖出現(xiàn)如此大的差錯,在外國會被當做官方的一種政治表態(tài)。如果朝鮮政府就此向我國外交部抗議,中國的報紙把他們的整個國家劃到中國版圖內(nèi),外交部除了認錯,無話可說。我國傳媒的編輯缺乏國家政治版圖的意識,會給中國政府帶來無端的麻煩。
第三,關于日常報道中的政策把握。去年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招收保研生的面試題之一,有兩組2009年北京某晚報的通欄新聞標題,請從政策把握角度檢查以下存在什么問題。它們分別是:
電焊火星引燃建筑材料(肩題)
初中生抄起滅火器沖上前(主題);
歷時兩年精雕細刻匯聚國內(nèi)風景名勝(肩題)
一根象牙濃縮“九州歡騰”(主題)
根據(jù)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不鼓勵青少年參與救火等危險事件;我國1998年就在世界瀕危動物保護國際公約上簽字了,因而我國承擔保護瀕危動物的義務,大象屬于被保護的動物之一。然而,我們的報紙編輯缺乏國家法律和國際公約意識,出現(xiàn)了鼓勵青少年救火的新聞、出現(xiàn)了配合國慶“主旋律”的最新象牙雕刻的新聞。這樣的新聞若報道,應該持批評的態(tài)度。
第四,關于庭審報道的法治理念。我們的傳媒負有宣傳法治的任務,但是我們的傳媒卻經(jīng)常出現(xiàn)無意中傳播非法治理念的情形,例如廣東某晚報去年4月9日的通欄標題:
南平血案兇手判死竟喊冤上訴
再看今年北京某晚報5月19日的新聞標題:
詐騙好處費強詞奪理說無罪
我國政府代表簽字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guī)定:“任何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推定為無罪。”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未經(jīng)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上面的新聞標題表明,當事的記者和編輯既缺乏基本的法治理念,也缺乏客觀報道的職業(yè)理念。
鑒于以上問題,我們需要一個中國特色的概念“政治家辦報”。
政治家辦報的提出背景
這個概念是由毛澤東在1957年~1959年間提出的。提出的起因是《人民日報》沒有及時宣傳毛澤東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國務會議和1957年3月12日中共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毛澤東于1957年4月10日召見該報全體編委,批評該報是書生辦報、死人辦報,報紙編輯部聞風不動、無動于衷,是不贊成中央方針的,是反對中央方針的。指責人民日報派記者參加了會議又不寫稿,只是增加了板凳的折舊費,以后誰寫文章誰來開會。當時的總編輯鄧拓解釋說,黨的八大以后中央有規(guī)定,宣傳黨的會議和黨的領導講話要經(jīng)過批準,人民日報及時遞交了宣傳計劃和兩篇寫好的文章,但是沒有接到回復。
1959年毛澤東與人民日報社的新任總編輯吳冷西談話時,提出了與書生辦報、死人辦報不同的要求:“政治家辦報”。
毛澤東1957年對《人民日報》的批評上綱上線,說《人民日報》反對中央的方針,顯然是錯誤的。如果排除毛澤東當時講話的情緒,以及當時頗為復雜的黨內(nèi)高級領導人之間的意見分歧的背景,冷靜地看待毛澤東對黨報的批評,不論什么理由,《人民日報》沒有及時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是基本事實。他提出“政治家辦報”的要求,在既定的中國新聞體制下是有道理的。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社會矛盾更為復雜,黨中央通過黨報指導工作,對于黨報的主持者來說,需要懂政治、懂策略、懂理論,才可能及時、準確地使宣傳到位。
人民日報社進城后工作上滋生了“機關化”的傾向,編報一定程度上僅被作為一種技術,編者習慣于等待上級指示,缺乏對所報道問題的政治敏感和分析問題素養(yǎng)。報紙是每天出版的,上級沒有回復就不動,這與報紙的時效和政治敏感特性是不相稱的,至少可以催促、追問上級,或在中央規(guī)定范圍間接宣傳中央的精神。毛澤東批評了《人民日報》之后,中央仍然沒有下達關于能否宣傳和如何宣傳毛澤東兩個講話精神的指示,《人民日報》連續(xù)發(fā)表了三篇文章,沒有提及兩個會議和毛澤東的講話,但是文章透露了毛澤東在兩個會議上講話的主要精神。
新時期政治家辦報要賦予新的內(nèi)涵
江澤民1996年初視察解放軍報時,再次提出了毛澤東說過的“政治家辦報”。在新的環(huán)境中,政治家辦報應該賦予新的內(nèi)涵。我認為,應主要做好以下兩方面:
正確判斷事實需要政治智慧。工作多年的老記者都有這樣的體會:新聞寫作的前提——采訪,比寫作重要;而采訪的前提——對事實的價值判斷(包括新聞價值判斷和對事實正確與否的政治判斷),才是檢驗綜合素養(yǎng)的關鍵。一個事實發(fā)生了,若我們對它的性質(zhì)判斷出現(xiàn)失誤,接下來的采訪便會依著這個錯誤的判斷進行下去,最后寫出來的東西肯定或很平庸,或出現(xiàn)政治判斷錯誤。
例1:2008年3月6日我審查考研題,新聞實務的素材是山東濟寧—曲阜一帶建設中國文化副都(文化標志城)的通訊,要求考生根據(jù)這個通訊寫一條消息,擬定標題,并配評論。我感到這是當?shù)丶俳韬霌P主旋律而做的政績工程文章,便換掉了這個素材。
一周后,全國政協(xié)會上115位政協(xié)委員連夜簽名反對此事,引發(fā)全國的關注。而此前全國的傳媒,多數(shù)都正面報道了這個事情,只有少數(shù)幾家報紙對此提出質(zhì)疑。
這個素材是《第一財經(jīng)日報》3月3日發(fā)表的通訊《山東擬投入300億建設中華文化標志城》,而通訊的新聞源是3月1日的新聞發(fā)布會,記者完全循著主建方提供的材料寫作,從正面加以渲染。為了彰顯這個計劃的權威性,導語采用相對大號的字:“復旦大學《中華文化標志城戰(zhàn)略規(guī)劃》課題組首席專家葛劍雄教授認為……”
為什么我們的傳媒一開始面對一個頗為明顯的政績工程的事實,就沒有一點批判意識呢?這個問題應該最早由傳媒提出,并引發(fā)社會關注和討論,這才是傳媒在履行自己的職責。這說明傳媒記者知悉這個事實的時候,對于黨中央關于反對追求政績工程的一系列指示(都是公開的)不熟悉,沒有對事實進行政治判別的能力。
例2:2009年1月20日上午,中國政府發(fā)表《2008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這是我國首次發(fā)布國防白皮書,當天中央電視臺四頻道新聞節(jié)目該條的標題是“中國停止研發(fā)新型核武器”;人民網(wǎng)國內(nèi)新聞的標題是:“國防部:中國停止研發(fā)新型核武器”;中國新聞網(wǎng)、中國網(wǎng)的新聞標題也是“中國停止研發(fā)新型核武器”;第二天《北京日報》9版“今日關注”頭條,用半個版面報道了這則新聞,標題仍是“中國停止研發(fā)新型核武器”。這些新聞均是對《2008年中國的國防》的誤讀。國防部《2008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與此相關的原文是:
“……中國主張所有核武器國家明確承諾全面、徹底銷毀核武器,并承諾停止研發(fā)新型核武器,降低核武器在國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
同時在記者招待會上的白皮書英文版相關文字是:
China holds that all nuclear-weapon states should make an unequivocal commitment to the thorough destruction of nuclear weapons,undertake to stop research into and development of new types of nuclear weapons,and reduce the role of nuclear weapons in their national security policy.
如果說中文版的行文可能會引發(fā)誤解的話,英文版是不該引起誤解的,英文是undertake to,不是undertakes to。估計沒人認真核對過中文和英文版白皮書。
當我看到“中國停止研發(fā)新型核武器”的新聞標題時,難以置信。因為自1964年中國第一顆原子彈試驗成功開始,我方一向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主張世界核國家承諾共同銷毀核武器。在別人沒有承諾停止研發(fā)核武器的情形下,我國若單方面承諾停止研發(fā)核武器,這不等于“自廢武功”、“自斷生路”嗎?這是政治常識。在這個問題上記者缺乏政治覺悟,不熟悉我國關于核武器的基本國策,盲目跟風,沒有問題意識和自己的思考。當天的記者招待會上10位記者提出21個問題,沒有一個對白皮書的這段文字提出質(zhì)疑。
我國的媒體對核武器的國策如此誤讀,是不該發(fā)生的政治錯誤。由于中國在地球的東部,在中國傳媒報道之后,西方傳媒出于對中國傳媒國有性質(zhì)的判斷,自然認為是中國核武器政策的重大變化,以極快的速度加以報道。我方辟謠頗為尷尬,是由一位軍事專家以個人的名義在《人民日報》發(fā)表文章,批評西方傳媒誤解了中國的核政策。這種情形,不知道外國人怎樣私下嗤笑中國呢。這都是傳媒政治上無知惹的禍。
新聞從業(yè)者要把學習黨的文件和主要領導人講話看做職業(yè)工作。在我國現(xiàn)行的傳媒體制下,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是傳媒的責任之一。因而,傳媒的記者、編輯應該具有政治上的敏銳感,懂得黨中央的理論路線。像興建“文化副都”、中國的核政策等,如果對黨和國家的一貫政策有所了解的話,或能夠察覺到其中存在的問題,或能夠準確描述政策。
“文化副都”事件中,某一級黨政機構拉大旗作虎皮,擺出的權威都很大,上自國家主席、發(fā)改委文件、69位院士的簽名呼吁,下至當?shù)氐暮甏笠庖姡€有著名歷史地理專家葛劍雄教授的鑒定意見。只要心中對黨的基本政策十分清晰,就不怕這種虛構的強勢。全黨服從中央,在這個意義上,我國的新聞工作者,每個人都應該首先是政治家,了解和熟悉黨中央的基本政策。真的一查一問,原來上面的批示和文件都不是他們說的那個樣子,69位院士中凡是被問到的,個個語焉不詳,葛劍雄倒仍在自我辯護,一聽就是無理狡三分。只有你明白,才能引導公眾也清楚中央的精神。這樣做才能夠大大提升傳媒在社會上的公信力,可我們錯失了機遇。
學習公開發(fā)表的中央文件和黨中央主要領導人的講話,對于新聞工作者來說,是本職工作,不能等到上級下達學習指示的時候才看一看。例如十七大前中央各傳媒都在反復刊播胡錦濤在中央黨校的講話,對政治敏感的新聞工作者就應該意識到,這是十七大之前關于十七大主要精神的一次事先傳播,就應該馬上學習一下。我們都是文字工作者,掃一眼就能發(fā)現(xiàn)較新的說法和體現(xiàn)的思想。例如胡錦濤在中央黨校講話的精神要點就是“四個堅定不移”: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定不移地堅持解放思想;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堅定不移地促進科學發(fā)展、社會和諧;堅定不移地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
在這個意義上,每位新聞工作者都應該是政治家。
7月1日,胡錦濤在慶祝中國共產(chǎn)黨成立九十周年大會上發(fā)表講話。作為中國的新聞工作者,就要有一種職業(yè)本能,一定要在第一時間看看講話,立即抓住講話的主要精神,因為我們還承擔著傳播講話思想的任務。我看了北京的《新京報》和《京華時報》,報紙對講話的解讀有多個版。《新京報》第一個版面的總標題是“胡錦濤:執(zhí)政面臨四種考驗四種危險”;《京華時報》第一個版面的通欄標題是“四種危險更尖銳的擺在全黨面前”。胡錦濤的講話從歷史講到現(xiàn)實,報紙的報道,自然更需要抓住講話的現(xiàn)實要點。胡錦濤在講話中強調(diào):“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緊迫。”如果不認真看看講話,如何編版,如何能夠作出較為準確的判斷?《大河報》也做得很好,7月2日從頭版開始,連續(xù)四個版宣傳講話精神,頭版的標題是“四種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顯然,只有在準確理解的基礎上,才能做好講話的宣傳。
在我國,主動學習黨中央公開發(fā)表的文件和主要領導人的講話,是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只有了解黨中央現(xiàn)行的方針政策,心里有底了,才不會被人家擺出的各種權威忽悠了。
我們要求記者編輯是政治家,當然不是真的當政治家,而是在觀念上、知識上要站在政治家的高度看問題,在這個意義上,記者確實應有“無冕之王”的精神態(tài)勢。你不是總理,但你要站在總理的高度看問題;你不是總書記,但你要有總書記的大局意識。
政治,不僅指政策,還包括了解我國主要的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與新聞傳播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應該有所了解。即使不大清楚,也要知道遇到問題到哪里查找,或知道找誰能夠獲得專業(yè)的答案。如今是“以法治國”,如果當事的記者連基本的法律法規(guī)都不懂,滿紙非法治的表達,同樣會誤導公眾。胡錦濤2008年6月20日視察人民日報社時說:“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要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他講的就是新時期中國新聞工作者的政治家辦報意識。
(本文為作者7月5日在河南日報報業(yè)集團政治家辦報專題培訓上的第一部分的內(nèi)容整理)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責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博士后流動站站長、《國際新聞界》主編、新聞與社會發(fā)展研究中心新聞傳播所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