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人人都是信息源,人人都可扮演記者,人人都是可能發生“蝴蝶效應”的主角,結合移動終端發布方式,信息可隨時隨地傳遞給更多的受眾。占有信息源就享有話語權,甚至控制話語權。 從微博信息源之爭體現出的話語權分化中,可以看出話語權之爭主要圍繞四個角色進行:一是新聞媒體;二是商業門戶網站;三是政府部門;四是個人。從 “7·23”事故、郭美美等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話語權出現“兩減兩增”的狀況:一是政府機構和傳統媒體話語權削弱,二是新聞網站、商業門戶、自媒體話語權增強。具體呈現以下六個特點,我們可以稱之為六條定律。 信息源即話語權 從“掩埋車體”到挖出車體,從遇難人員賠償45萬到賠償91.5萬,從動車提速到全面降速降價,從王勇平“我反正信了”到溫家寶總理要真相,從微博呼救到尋人、獻血行動,“7·23”動車事故產生的這些變化充分演繹了信息的力量。信息是一種特別的權力。 信息的力量造就了大量的自媒體。意見領袖之所以成為意見領袖,因為他知曉更多別人所不知道的信息,是強大的信息源,同時有很強的洞察力,并掌握傳播的時機和節奏。商業門戶網站利用微博原創的豐富信息源,不斷提升自身話語權,營造強勢輿論場。有多少“知情人”的信息源,有多少掌控和發布關鍵信息的信息源,他們都在影響著微博話語權的強弱。 一個網上流傳的對話,可以說明信息源造成的威懾權力和營運商對信息源的掌控權力。不少微博營銷者操作著大量的微博水軍。有人調查認為,幾個領袖微博擁有幾千萬的微博水軍。某知名微博營銷名人曾放話說擁有很多水軍,五分鐘可以毀滅一個集團,對此新浪內部人士一語回應——我們一分鐘可以毀滅他。 同樣,即使非微博營銷者的自媒體“博”大,他(她)也存在著與微博平臺管理者之間的利益博弈,比如某個自媒體傳遞的負面信息和批判對象,是微博平臺營運者的重要合作伙伴。因為自媒體的強大,這個被批判對象的網絡形象和社會聲譽可能一夜之間受到巨大甚至毀滅性的打擊。微博平臺營運者能否像網上所流傳的段子一樣,一秒之內摧毀他? 由微博信息源傳播產生的權利應該區分公權力和私權利的界限,并受到規則的合理合法制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