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在我國媒介融合的實踐中,業界提出了“全媒體”這一新概念。報業由于不具備電視、互聯網在音視頻方面的優勢,因而對實現全媒體的目標更為迫切。全媒體是在媒介融合過程中的本土化探索,因此全媒體的發生語境與媒介融合幾乎是同步的,是各種傳統媒介的內容匯聚到一個平臺后的自然結果,是對傳統媒體業務的繼承與革新。全媒體實現了對傳統媒介技術與資源的重組,以及對傳統傳播渠道的改造和流程再造,其目標訴求是通過對內容的豐富與深化,吸引在新的媒介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媒介受眾。 全媒體定義辨析 學術界至今對“全媒體”還沒有一個明確定義,全媒體究竟是指一種新的媒體營運理念(模式),還是指一種新的傳播形態,抑或二者兼而有之?為什么要打造全媒體,打造全媒體與傳統媒介數字化轉型是否有關,如果有關兩者又是何關系? 由于全媒體的概念尚未在學界被正式提出,而僅僅來自于傳媒界的應用層面,因此在不同的場合對于不同的論者,其含義也是不一致的。在借鑒與初步實踐的基礎上,暫時可以把全媒體的定義詮釋為兩類。第一類是指一種新的媒介營運理念(模式),該理念的核心主張是:在當今媒介形態日益多元化、媒介競爭日益白熱化的大背景下,過去那種不同媒介各自獨立發展的模式,已經遠遠無法適應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只有打破不同媒介間的壁壘,實現不同媒介內容、渠道甚至是功能的融合,創造出一種聚合與孵化并重、融合與合作共舉的全媒體營運新模式,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媒體的營運成本,提高媒體的市場競爭力,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第二類是指一種新的媒介傳播形態,該傳播形態的主要特點是:充分利用網絡技術和通訊技術的發展成果,在一個平臺上(如網站平臺或3G 移動終端內容平臺)向受眾集中展示各種不同表現形式的內容,如文、圖、音頻、視頻、三維動畫等,并能實現實時多向互動,滿足各種傳輸渠道與載體的傳播。 以上兩種定義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區別主要在于應用主體與目標不同,前者的應用主體應是一個傳媒集團,目標是“做大規?!?、“做足產業鏈”;后者的應用主體則是以現代信息技術為依托的單個媒介,目標是“做強品牌”、“做夠分眾需求”。聯系在于:第一,只有按照第二種定義改造傳統媒介或打造新媒介,才可能創造出第一種定義即全媒體營運新模式;第二,在打造全媒體的過程中,需要不同的媒介共同具備全媒體的營銷理念,才能通過融合與創新確保目標實現。 歸納起來,全媒體可以看作是傳統媒介和新媒介的聚合體,是利用網絡和其他傳播渠道進行資源整合和媒介再造的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