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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衛視為什么一窩蜂地爭著上綜藝娛樂節目?其實原因很明顯,說到底是因為它能吸引眼球,拉動收視,容納更多的廣告,創造較高的經濟效益。 政府為什么要對其進行控制?除了部分原因與對廣告進行管控相同外,最重要的還在于這些節目的內容,很多是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相沖突的,有對觀眾進行誤導之嫌,這直接損害了媒體堅持正確導向的功能。而且,這些節目往往相互克隆,同質化嚴重,泛濫成災,多到了令人反感的地步。 廣電媒體的性質功能不容改變,所以,對這些節目的整頓當在意料之中,只是時間早晚而已。對此,一些原本以此類節目稱雄的電視臺都有所覺察,知道此舉非長久之計,早已做好整改的心理準備。 不過,通過調研,也聽到一些不同的反映。有的同志認為,娛樂類節目過多,確實應該限制,但“切一刀”可以,“一刀切”則顯得有些過。畢竟提供娛樂是廣電媒體的一大功能,可以滿足老百姓很大一部分需求。同限制娛樂類節目的形式相比,似乎更應該重視限制娛樂類節目中的低俗內容。與其限娛,不如限俗。還有的同志認為,如何界定被限制之列的娛樂節目,標準應該細化,應該更加明確。比如,有的節目本意在傳承中華優秀的傳統文化,只是揉進了娛樂元素或借助了娛樂的形式,是否也當在被限制之列,值得進一步研究。不要在“潑出臟水的同時把孩子也潑掉”。 應該說這些意見都是值得重視和研究的。當然,矯枉難免過正。政府的當務之急是要使廣電媒體重回公益媒體、提供公共服務的正確道路上來。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這些懸而未決的問題會逐漸得到解決。 “三網融合”的爭論 國務院頒布的《推進三網融合總體方案》(國發〔2010〕5號),確定了三網融合12個試點城市的名單和試點方案,被輿論樂觀地認為三網融合終于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表面上似乎已經塵埃落定,但實際上,廣電與電信方面的矛盾始終未曾間斷。 2011年8 月,中國網絡電視臺(CNTV)正式就江蘇電信和廣東電信IPTV業務平臺侵權盜播中央電視臺相關電視欄目視頻的行為向南京中院和廣州中院提起了維權訴訟,使這一爭論再起波瀾。由于這是廣電第一次對電信運營商起訴,引起世人廣泛關注。許多人認為這是兩個行業間的利益之爭,應該各打五十大板。這說明大家對爭議的實質是什么,尚缺少深入的認識和理解。 廣電和電信本來是業務互不交叉的兩個行業,之間并不存在所謂的競爭。現在之所以起了爭執,主要在于基于網絡的增值業務部分互相有了交叉,而問題的焦點在于誰有資格掌握電視節目的網絡播控權。這方面,電信基于擴張和完善產業鏈的考慮與需要,急欲獲得內容資源,挾技術領先和雄厚資本的優勢,采取的是攻勢;廣電產業規模小,網絡技術有待更新升級,出于保護內容安全的職責需要,不同意出讓網絡播控權,采取的是守勢。爭執可以說完全由電信方面主動進攻而引起。事情其實就是這么簡單。 但事情的分析可以簡單,問題的解決卻不簡單。有人認為,既然電信方面技術先進又實力雄厚,用電信的網傳電視內容不是很簡單嗎?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