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記協維權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2003年) 一、總則 第一條 福建省記協維護新聞工作者合法權益與自律委員會(簡稱維權自律委),是福建省記協下設的工作委員會。其宗旨為:堅持黨的領導和正確的輿論導向;切實維護新聞工作者和新聞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貫徹執行,提高新聞工作者和新聞單位職業道德水平;推動我國新聞法制建設的發展。 第二條 維權自律委在福建省記協的領導下,依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新聞工作者協會章程,加強新聞行業管理,加強新聞機構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開展權益保障工作,發揮咨詢、參謀、協調和指導作用。其具體職能如下: (一)推動新聞法制、職業道德建設; (二)受理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的投訴; (三)商請、督促有關部門處理投訴; (四)調解有關糾紛; (五)組織調查有關重大案件; (六)依法支持投訴人進行訴訟; (七)為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提供法律、職業道德規范等方面的咨詢和相關培訓; (八)開展維護新聞工作者合法權益和職業道德建設的交流、研討、培訓等活動。 (九)堅決防止和糾正不正之風,切實加強行業自律。 二、維權自律委的組成 第三條 維權自律委委員為兼職。維權自律委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名。 維權自律委的委員由福建省記協聘任,每屆任期五年,委員從原單位調離、離退休的,其職務自行卸免,由原單位另行推薦。 第四條 委員應當具備如下任職條件: (一)熱心新聞工作的自我規范及權益保障工作; (二)具有新聞、法律、紀檢監察、維權、自律等方面的工作經驗; (三)在新聞單位、黨政機關、公檢法司、人民團體擔任領導職務。 第五條 委員具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一)參加委員會的各項活動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參加委員會召開的工作會議并享有表決權; (三)義務承擔委員會委托的相關工作任務; (四)參與省記協的有關活動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維權自律委工作制度 第六條 維權自律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省記協,負責受理投訴、召集會議、擬定文稿、收集整理資料,以及組織對重大的侵害新聞工作者權益的投訴的調查等。 第七條 維權自律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專門的法律工作機構,對新聞工作者和新聞單位義務提供法律咨詢、調解、調查等服務。 第八條 維權自律委應當在每年第三季度召開一次例會,研究制定工作計劃、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維權自律委還可以根據維權自律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或各種形式的研討會,研究重大維權自律案件的處理等。 第九條 維權自律委通過各種決議,應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表決。維權自律委通過的決議需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 第十條 維權自律委受理下列投訴: (一)新聞工作者依法執行采訪報道任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二)新聞單位依法從事正常的新聞業務活動時,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三)新聞工作者嚴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虛假報道、有償新聞、低俗之風和不良廣告等。 第十一條 維權自律委處理投訴的程序: (一)發生新聞工作者合法權益被侵犯及新聞工作者嚴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事件后,新聞單位或新聞工作者應當及時地向維權自律委投訴。投訴可采取信件、傳真、來訪、電話等方式。 投訴書應當寫明: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姓名、單位名稱、職務、地址、聯系電話等自然情況;投訴事由;投訴的主要事實和相關證據。 (二)維權自律委辦事機構接到投訴后,首先進行記錄、登記,視情況決定是否受理,并通知投訴人。 (三)維權自律委辦事機構對決定受理的投訴,應當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上報維權自律委領導,并根據其意見向有關當事人和有關地方進行調查核實。調查可以采用電話、走訪等形式并形成書面調查報告,上報維權自律委。 (四)維權自律委根據上述調查報告召開會議或通過其他形式決定采取相應對策,由其辦事機構負責執行。 (五)維權自律委辦事機構執行完畢后,應當制作書面執行記錄,并將結果歸檔。 第十二條 維權自律委處理投訴采取下列具體方法: (一)為投訴人出具口頭或書面意見; (二)依法支持投訴人起訴; (三)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四)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對責任者進行處理; (五)居中調解; (六)召開專題座談會、研討會; (七)公開發表公告、聲明、慰問電、抗議書、聲援信或譴責文章等。 維權自律委通過新聞媒體對侵犯新聞工作者合法權益和新聞工作者嚴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事件進行曝光,對受侵害的新聞工作者表示支援或慰問。 對嚴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規范者要嚴肅處理。 維權自律委應當加強同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公安機關的聯系,爭取得到他們的配合和支持。 四、工作經費 第十三條 維權自律委的工作經費由省記協承擔。 第十四條 維權自律委可以設立專項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用于新聞工作權益保障及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事業,由省記協財務代管,專款專用,并依法接受審計,向捐贈人公開。 五、附則 第十五條 本規則的制定、修改解釋由維權自律委全體會議通過。 第十六條 本規則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