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聞學會章程 (1991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福建省新聞學會是在中共福建省委領導下的群眾性的新聞學術團體。是省社會科學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全省新聞工作者;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總方針,積極開展新聞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探討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聞理論,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為提高新聞理論和業務水干,促進我省新聞事業的發展而奮斗。 第二章 任務 第三條 組織學會會員認真學習、積極宣傳馬列主義、毛譯東思想,學習與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豎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根據實事求是和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貫徹“雙百”方針,開展下列活動: 1、加強新聞理論、新聞實踐和新聞史的研究,總結交流新聞業務經驗,推動新聞改革。 2、評選優秀新聞作品和優秀論文,表彰有學術研究成果的會員,努力提高會員思想和業務素質。 3、舉辦學術報告會、理論討論會和座談會,檢閱研究成果,促進學術交流。 4、組織考察外地新聞學術活動,交流新聞學會工作經驗。 5、與新聞協會共同辦好新聞業務刊物。 第三章 會員 第四條 凡本省專業新聞工作者,新聞教學、科研工作者、離休退休的老新聞工作者,具有或相當于中級以上新聞業務職稱,并有一定學術研究能力的,贊同本會章程,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本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均可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凡與新聞有關的學會,經申請本會批準,可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六條 凡本會會員均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學術活動,接受本會委托的任務; 3、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并交納會費。 第四章 組織 第八條 本會常務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與省記協秘書處合署辦公,另設學術研究部,聘請若干研究人員參加,負責學會活動規劃與新聞業務、理論研究工作。 第五章 經費 第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省社科聯資助、會費收入,社會捐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