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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傳播技術的發展使人類進入自媒體時代,紙媒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戰,而博客、微博、播客等自媒體對紙媒又造成了新一輪沖擊。基于紙媒新聞運作的特點和人們的閱讀理性,本文認為調查性報道是報紙應對自媒體挑戰的殺手锏,將引領報紙新一輪的發展。本文通過對調查性報道定義、特點的梳理,詳細分析了調查性報道在自媒體時代大行其道的原因。 【關鍵詞】調查性報道;自媒體;報紙 自媒體又稱公民媒體,美國新聞學會媒體中心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謝因波曼與克里斯威理斯兩位聯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體)”研究報告,里面對“We Media”下了一個十分嚴謹的定義:“We Media是普通大眾經由數字科技強化、與全球知識體系相連之后,一種開始理解普通大眾如何提供與分享他們本身的事實、他們本身的新聞的途徑。”簡言之,即公民用以發布自己親眼所見、親耳所聞事件的載體,如博客、微博、論壇、BBS、網絡社區等。 自媒體發布的事件或社會現象大多為公民親身經歷,少量來自媒體發布者的道聽途說,學界將自媒體報道的新聞統稱為公民新聞。其報道的事件可大可小,也不在乎有無影響力或影響力大小。隨著我國網絡科技的發展,自媒體逐漸成為我國公民信息發布的首選。傳統媒體的“信息發布式”新聞(如消息、快訊)吸引力已大不如從前,媒體紛紛借助深度報道與自媒體相抗衡,而深度報道中又以調查性報道居多,這些調查性報道具有巨大的受眾團體,諸如《南方周末》、《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報紙和版面普遍受到歡迎,《中國新聞周刊》、《三聯生活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等一批深度報道類雜志和刊物也受到讀者熱捧。 一、何謂“調查性報道” 調查性報道始自西方。在西方,調查性報道長時間被等同于揭丑報道,杰克·海敦認為,“調查性報道就是暴露報道,它暴露政府和公共機構中的腐敗行為和丑事”[1]。后來的新聞學研究糾正了這種定義,認為調查性報道是“利用長期積累起來的足夠的事實和文件,對事件的意義向群眾提供一種強有力的說明”[2]。 調查性報道在我國興起之初,亦被等同于批評性報道或一般的調查報告,認為調查性報道“是記者通過深入調查,自己發掘出來的某些個人或集團力圖掩蓋的內情和問題的報道”[3]261;而后又出現了“調查性報道是一種表現方式還是一種新聞樣式”的論爭,因此國內新聞學界給出的調查性報道定義也是五花八門。相對而言,甘惜分在《新聞學大辭典》中給出的定義比較科學,他認為“調查性報道是一種以較為系統、深入地揭露問題為主旨的新聞報道形式”[4]。對此我們可以做出如下解讀:調查性報道概念不是類似消息、特寫、新聞評論之類的新聞樣式,而是與解釋性報道、預測性報道等表現方式同屬一個范疇層面,是深度報道形式下的一個分支報道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