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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救的可能性指數 評價死亡題材新聞攝影的倫理狀況,還需要研究事發時的施救可能性。 拍照還是救人,是新聞攝影倫理學中的經典問題,凱文·卡特的《饑餓的小女孩》是該領域的經典案例。通常的說法是:照片發表后,輿論四起,紛紛對拍攝者進行譴責,三個月后的一個深夜,卡特無法忍受輿論壓力和內心譴責,把自己關進了充滿發動機廢氣的密閉車廂,窒息死亡。他還在遺言中寫道:“首先,我必須說我表示道歉。我到超越人生痛苦和歡樂,只有寧靜的地方去了……真的,真的對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遠遠超過了歡樂的程度。”凱文·卡特也因此被稱為攝影界“以身殉影”的第一人。 不過,這種在道德譴責與自殺之間建立簡單聯系的做法,也引發了一些質疑。先前的新聞攝影倫理文本引用的卡特遺書,其實還有一些沒有公開過的部分:“心情惡劣,沒有電話……沒有付房租的錢……錢!!!我被鮮明的殺人、尸體、憤怒、痛苦、饑餓、受傷的兒童、快樂的瘋子的記憶糾纏不休,總是警察、總是屠夫……”卡特拍攝饑餓小女孩的照片時,他的好友西爾瓦也在現場,據他回憶,當時他們隨聯合國的一架派發糧食的直升飛機降落到蘇丹,在發放救濟糧的30分鐘之內有機會拍一些照片。那位被拍下的孩子蜷曲在地上仿佛在哭泣,而她的母親正在忙著領取救濟糧,暫時沒有時間照顧她,就在這個時候,一只禿鷲在孩子身后落了下來。凱文輕輕地調整了角度,為了不驚擾禿鷲,把他們兩個都收進鏡頭,拍了幾張之后,禿鷲飛走了。西爾瓦其實也拍攝到了同樣的場景,只是沒有獲得任何獎項。 盡管卡特并非在倫理上無懈可擊——因為我們無法判定這張照片能否為蘇丹人贏得了廣泛的同情和救助,卻看到拍攝者本人獲得了各種榮譽。但顯然,道德譴責與拍攝者自殺之間的簡單聯系,是在沒有得到更廣泛背景資料支撐的情況下做出的,這也給倫理研究者們一個提示:攝影瞬間的時空唯一性,極有可能割裂豐富的上下文語境,從而造成研究過程中的評價偏差。 拍照與救人的關系是涉及職業倫理與公民道德的新聞倫理范疇,如果被攝者正倒在血泊中,生命垂危,圍觀者中無人施救,在這種情況下記者如果選擇拍攝,明顯是不合時宜的。但如果沒有施救的可能性,或者受害者正在得到他人的救助,記者的拍攝行為或許可以得到重新評價。肯尼思·柯布勒著在《美國新聞攝影教程》中提到了一個案例,美國總統候選人鮑勃·多爾在加利福尼亞州奇科市從講臺跌下時,法新社記者J·大衛·埃克在緊要關頭扶了他一把,以避免多爾的頭碰到地上,埃克沒有拍到照片,路透社記者里克·維爾金因為離得太遠沒有幫上忙,所以拍到了這個瞬間。應該說,這兩位記者都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埃克的做法是基于最基本的人性,而維爾金因為離得太遠,所以無須在拍與救之間進行選擇。 在當前的中國新聞攝影界,放棄拍照而選擇救人的記者并不少見。據媒體報道,陜西《華商報》攝影記者李暉,曾有三次放下相機搶救輕生者、落水者的經歷,這一放棄職業訴求而追尋公民倫理的選擇,也得到了社會的廣泛好評。不過,新聞界的娛樂化思潮和行業倫理監督的缺位、個別媒體或從業人員價值取向的扭曲,也頻頻催生“拍照先于救人”的案例,比較典型的是福建《東南快報》的“抓拍騎車人落水事件”,雖然落水的騎車人并無大礙,但雨天、大坑這樣的元素,一旦與年老力衰的年長者相結合,則不無造成死亡的危險。作為記者,應當對這樣的局面有所預見,而在面對網民的指責時,“引發管理部門關注、促成問題解決”卻成為選擇拍照的理由。更令人困惑的是,在新浪網召集的專題討論會上,國內知名的一線記者、學者,大多從“新聞專業主義”的角度,對這位記者的選擇給予高度評價。此外,在大量關于車禍、溺斃、兇殺的圖片報道中,“新聞專業主義”的提法也經常出現。客觀地說,“新聞專業主義”是新聞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也是提高新聞事業發展水平的必然路徑,但這并不意味著“有聞必錄”,它在本質上是一種價值判斷,是對媒介中立屬性的確定和對政治權力、資本力量的疏離。如果僅以新聞專業主義為記者的選擇辯護,而拋卻其他的倫理評價維度,實屬一種庸俗的理解。此外,“社會公器”屬性是新聞專業主義對媒體的價值界定,離開了對民主、民生、人文的關注,媒體就蛻變成為純粹的信息加工、傳播機器。凌駕于個人利益之上的所謂“促成問題解決”,是一種明顯的邏輯悖論,把具體的人作為手段而非目的,是早已被包括政治倫理、新聞倫理在內的各種規范倫理學拋棄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