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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近日印發《關于在全國性和省級社會組織中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通知》,明確將推動社會組織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就本組織的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或熱點問題,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吹風會等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據介紹,社會組織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將分級分類逐步實施。提倡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和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于2016年年底前普遍建立該制度,提倡在民政部登記的其他各類社會組織和省級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該制度,提倡市、縣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有條件的也應建立這一制度。(宗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