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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選標準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落實“四向四做”,踐行增強“四力”要求,有較強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1.導向正確,主題鮮明,內容真實,勇于創新,制作精良;新聞性強,時效性強,感染力強,社會效果好。 2.關注體現“走轉改”精神、努力改進文風的作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短、實、新的作品。 3.高度重視傳播手段建設和創新,鼓勵媒體融合報道的作品。 4.對同一事件的同體裁新聞作品,特別是消息類、突發事件報道等時效性要求強的作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首發時間在前的作品。 5.存在以下問題的作品,限制獲獎等次: (1)不得獲一等獎的作品。 存在2處以上(不含2處,以下同)表述有錯誤的作品。 存在2處以上使用成語不規范、詞語使用或搭配不當、縮略詞語不當、生造詞語、指代不統一、數量單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況的作品。 除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外,廣播作品現場音響和電視作品畫面質量存在明顯缺陷的作品。 (2)不得獲二等獎的作品。 存在2處以上詞序錯亂、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語句雜糅、歸類有誤等較嚴重語法錯誤的作品。 (3)不得獲獎的作品。 同一件作品中出現8次以上(含8次)上述差錯的,不得獲獎。 標點符號的不規范應用不影響文意和音視頻作品中記者、主持人、訪談嘉賓等非原則性口誤,數量在3個以內的,不影響獲獎。 五、設獎數額及獎勵辦法 福建新聞獎作品系列設獎數額為400件。其中一等獎60件(含新聞名專欄),二等獎125件,三等獎215件。獲獎作品中,超長作品(特別獎)最多不超過6件。各個獎項可以空缺,不能增加。 在福建新聞獎評選過程中,組成我省中國新聞獎初評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從獲獎的新聞作品中推薦規定數量的作品參評中國新聞獎。 向福建新聞獎作品系列獲獎作品的作者、編輯、主創人員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國際傳播類作品向該作品的采制單位頒獎)。按“集體”申報的作品,向該作品的刊播單位頒獎。 |